
12月10日,洞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沙中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,甄别出冒名顶替者,揪出真正肇事者。
12月10日16时许,高沙交警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,在毓兰镇石桥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一辆小轿车撞倒一辆在道路上行驶的三轮车,三轮车上两人受伤,小车司机驾车逃跑。警情就是命令。民警火速赶到现场,只见一辆三轮车侧翻在路边,受伤的两人是夫妻俩,还好两人伤势不重,一人站在路上,一人坐在地上。他们说从花园镇西中方驶来的一辆小轿车,迎面将他们的三轮车撞倒在地后,径直往县城方向快速逃跑,前面的群众拦都拦不住。伤者与周围群众义愤填膺,强烈要求民警缉拿肇事司机,将他绳之以法。
民警马上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。勘查现场,寻找蛛丝马迹;调查周围群众,收集有用线索;查看视频监控,查找嫌疑车辆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经过6个多小时的缜密工作,到晚上10时多,终于查到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。与车主电话联系,车主反映此车已卖给了县城一家二手车市场。民警驱车赶到二手车市场,老板说车已被人买走,并提供了一份购车协议,协议签署人为毓兰镇尹某平。民警电话联系尹某平。可他说是代一个朋友签了协议,车是朋友买的。民警要求要与他见面,他推三阻四、闪烁其词。民警坚持要与他见面,他又说正在联系朋友,没有时间。
尹某平有重大作案疑。事不宜迟,民警迅速驾车赶往尹某平家。半途中,民警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。说他就是肇事司机,是毓兰镇人,名叫尹某煌,想来投案。电话来得很是蹊跷。民警将计就计,与尹某煌约定见面地点。见面后,尹某煌说是他驾车撞倒了三轮车并逃跑的,他的车也撞坏了,正在县城一家汽修车内。并带民警去指认了案发现场。随后,又带着民警赶到县城一偏僻处,找到了那家汽修车厂,肇事小轿车正在那里维修。民警将尹某煌传至高沙交警中队,并将肇事车辆扣留。
民警询问尹某煌时,发现他神色慌张,陈述前后矛盾、漏洞百出。由此判断尹某煌是个顶包者。民警对他动之以情,晓之以法,尹某煌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,终于坦白他确实不是作案者,而是顶包者,肇事司机是尹某平,是尹某平要求他这样做的。此时,尹某平刚好来到高沙交警中队探听情况,被民警逮个正着。在确凿的证据面前,尹某平只好如实交代。当天下午,他驾车从家前往县城,一路用手机刷斗音、看微信。将三轮车撞倒后,非常害怕,驾车仓皇逃跑。到达县城后,为销毁证据,他将车直接开进一家比较偏僻的汽修厂,想尽快维修好。民警电话联系他后,他自感事情暴露,就打电话要朋友尹某煌顶替。出于朋友义气,尹某煌没有推辞。尹某平自作聪明,要求尹某煌主动打民警电话投案,争取宽大处理。自设计得天衣无缝,谁知很快被民警慧眼识破。
据了解,伤者刘某某夫妻也是毓兰镇人,还是尹某平的亲戚,当天驾驶三轮车去花园镇西中办事。通过民警的耐心教育,尹某平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:自己的违法行为既害了自己还差点害了朋友。当得知受伤者是他的亲戚时,更是羞愧难当。(通讯员:王祥茂)
一审:曾林吉
二审:肖自豪
三审:唐盛
责编:付泽宇
来源:洞口县融媒体中心
下载APP
分享到